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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同

时间:2024-05-23 12:50:12
【精华】供销合同范文合集5篇

【精华】供销合同范文合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销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需从甲方处采购钢材若干,甲方双方皆本着长期精诚合作的目的,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买卖)标的钢材 型号 等级 、数量

二、本合同为连续买卖合同,甲方认可乙方为唯一钢材供应商。具体钢材数量根据甲方工程需要量分一次或数次供给。

三、供货方式

双方选定以第 种方式供货:

甲方供货前,乙方先付一半货款。甲方供货后,乙方应在

四、履行地点

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地点供货。乙方施工地点位于山西省

五、供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1、交货时间:由乙方确定后通知甲方,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供货。

2、运输方式:

3、交货地点:

4、送货人:

收货人:电话:

5、货物受领:货到工地后由乙方组织人员及时卸货。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质量标准供应钢材。但不对乙方因设计缺陷、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如甲方供应钢材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应负责退换,由此造成的保管、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供货后,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验收货物。逾期未提出异议者,视为货物符合质量要求;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若逾期付款,则以逾期付款总额的 %按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七、履行顺序

本合同双方履行顺序依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确定。乙方为先履行义务方,甲方为后履行义务方。

八、质量异议期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及时验收货物。若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派人核实该情况后负责退换,因此额外产生的保管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甲方所供货物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包含在乙方的付款期限内。

九、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 方式向甲方支付。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理解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分歧或争议,首先双方应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进行磋商;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争议无法解决,将争议提交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2

需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销合同 篇3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需方根据本合同所签发的所有订货单项下商品交易。

第一条 商品的类型、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及生产厂家、

特别约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商品品种系列。供方供应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种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等方面有区别,均应单独列出。

2、需方将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的不同组合对商品进行统一编排并给予货号。订货单只标明货号,不再重复上述内容。

3、产品执行标准指该商品原产地依当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标准,如该标准系国际组织、外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范围外的地区所制定,则均不得低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有效标准并已为中国法律确认有效。产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适用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某一区域的当地政府对上述商品在该区域内的销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场准入条件规定的,应符合全部要求或条件,并向需方提供证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费提供的样品、附带品、赠品等。

6、以条形码为区别依据,供方首次进店的商品品项数为项。如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后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销存货按退货处理。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商品,应向需方提供报价单。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的费用。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修改报价单。报价单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为有效报价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未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的报价单无效,不得作为

结算货款的依据。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异动,供方应即以书面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确认。若供方商品供货价涨价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需方,新报价单自双方确认后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货价降价,则需方收到新价格通知单次日生效。如涨价,需方库存商品仍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在新报价生效日前下订货单项下商品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如降价,需方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供方需补库存差价。且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订货量。

3、节庆促销期间(本合同“节庆”包括法定节假日,中外传统节日,需方店庆、司庆和新店开业贺庆等),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如双方对价格存在对帐差异,则

4、供方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供方在本合同适用区域内对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货价格,如需方能证明供方对其他第三人的供货价格比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低,则自动适用供方对其他第三人

的最低供货价格进行结算。

第三条 商品订货

1、需方要求供方供货,应向供方提供需方统一制作的《订货单》。供方签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报价单确定的条件和需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向需方供应商品。

2、供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达订货,订单有效期为同城3天,异地7天,但紧急订单除外。

3、需方可以在订货单送达后要求变更或撤销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紧急变更和撤销除外。

4、供方应全面履行订货单,如不能在订货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订货单的要求的商品、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送货,视为供方不供货,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按该订货单项下货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同时有权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5、因不可抗力导致订货单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变更或终止订货单,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如双方对供货数量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商品的包装、标识及随附文件

1、商品的内外包装均应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标准。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内外包装上按需方要求贴上或预印有关的货号标识及条码标签,并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装的要求。

3、商品及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4、商品的随附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商检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保修单和准予进入特定区域销售而由该区域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单证应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如为专利产品,应附专利证书。

5、因上述事项导致需方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供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按需方所承担经济责任总金额的50%赔偿需方商誉损失。

第五条 商品的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供方应按乙方所下订货单指定的时间一次性送货到指定的地点。

2、送货地点:。

3、送货所需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各项运杂费用)由供方承担。

4、关于交货方式的其他约定 : 。

第六条 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标准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至第五条的约定。

(2)有保质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80 %(促销商品

2、验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库,入库手续办理完毕,由供方确定需方出具的验货清单后,即视为供方已经交货。

3、上述验收,不表明需方认可商品内在质量符合其适用的产品标准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除可以归责于需方的原因外,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退换货

1、下列商品无条件退换货(退或换由需方选择):

(一) 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二) 需方发现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

(三) 需方收货后30个工作日内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验收标准的;

(四) 滞销商品(本合同“滞销商品”指超过同类商品的在卖场的平均陈列时间而未销出

2、下列商品有条件退换货: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商品或残次商品,供方原则上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3、退换货由需方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3天内书面确认;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退货单的,需方以邮寄送达的邮戳发出日期,经过7日后视为供方收到。供方在确认退货单后,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商品结算数量:以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收货数量扣除收货后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要求的退换货数量为准。

2、商品结算价款:以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商品进价扣减有关折扣后的实际价款为准。

3、结帐时间: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时间和付款日期

(1) 货款以 天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该期限届至时仍不具备本条第4项约

(2) 双方协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条件:

(1)与订货单或供应商对帐单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2) 经供方书面确认的验货清单、供应商对帐单和付款通知单及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价

(3)需方以书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条件。

6、付款方式(选项打“√”): □现金 □转帐支票 □汇票 □电汇

7、付款金额为商品结算价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据年度贸易合约约定应扣减的各项金额及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供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和费用的余额。

8、上述付款条件、结帐日期、付款时间和日期、货款结算、增值税发票开具、年度贸易合约各项金额的收取及票据开具与财务处理等办法,由需方依法专项规定,并以需方制定的规定为准。

9、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需方有权扣留未付货款三个月,期满需方确认无潜在的质量责任后,将未付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第九条 促销员管理

1、供方促销员为供方派驻需方门店并代表供方协助商品销售的专职工作人员,与需方没有劳动关系,供方应与促销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关资料。需方对甲方促销员,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不承担与其劳动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供方促销员应遵守需方各项规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统一着装。

3、供方促销员违反需方管理规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撤换;如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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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合法利益,现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因油价、地材上涨等因素,甲乙双方商议另行定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产品,符合《混泥土结构耐久性暂行之规定》及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三条:供货方式及验收标准

甲方负责把材料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搅拌站),乙方现场检验合格后以乙方实际收方或计重(计量以国家换算标准或以实验室堆积密度)为准,按照乙方的要求卸货。

第四条:结算方式

甲方应以壹拾万元货款作为垫资款,垫满壹拾万元以后甲方每月25日以前到乙方对帐结算,乙方在次月5号前付满上月货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运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和行车安全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所需由甲方主要负责供给。如果因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正常需求,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给甲方发出通知,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三日后,乙方方可在外进行临时购买,其中高出合同价格的金额部分由甲方全部负责(如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保证乙方的正常需求除外),洪水汛期来临前,甲方备足货源,如因货源不足造成成本上涨,由甲方负责,具体赔偿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准,乙方保证不再二者购买。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有效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期限为壹年。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大写(含增值税): 整(¥ )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的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的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 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的2 %作为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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